我不曉得這本書的定位在哪裡。說是要塑造一個令人信服的地下都市世界嘛,關於地下的描寫也過於潦草隨性,缺乏堅實的第二世界設定。說是要諷刺我們這個都市人即是妖、妖即是人,人妖並存互啃,乃至於人比妖兇,這種觀念也早有成功典範,以本書的水準而言仍相去甚遠。至於將埋藏在各個角落的底層人士寫成超脫世俗,慨嘆正道不彰的奇人異士,也不是什麼獨見創獲。更甭提作者偷渡政治立場,婊人為妖,不過作這種事的人往往不會拿同樣的鏡子給自己人照一下。
從頭到尾的主軸故事二二六六、人(妖)物形塑也不過就那麼幾個典型老梗(沒特色到出版社文案人員還把一開始登場的林錦華誤植為李錦華......雖然作者有意要和市長「李金華」搞混,這也實在太扯了),就算附上幾篇寓言般的「妖獸備忘錄」,可這些寓言不就是婊人者恆被婊之、都市叢林野獸派(想想這個辭彙問世多久了?)生存法則一類老生常談而已麼?導讀人李奭學盛讚「其中的寓言便由不得我們不嚴肅地看待,不加以深思」,也不過是強調其「文以載道」功能而已,但就如六百所言:小說不是只要「『道』有了,文隨便放給他死也沒關係。」
這樣的作品除了作者很自在地天馬行空,寫得很高興(讀者不一定讀得很爽快)以外,坦白講實在沒什麼意義。我不清楚本地所謂主流文學的作家是不是看不起類型創作,反正靈感一來就跨個界過個水沾一下醬油,但總忽略類型創作必要的背景工夫。
於是,身為讀者的我只好搬出這座妖獸都市,反正居住和遷徙自由至少是受到保障的。都市地下社會有太多可以選擇:要恐怖怪物肆虐的話可以去 Veniss、要去住倫敦廢地鐵可以到 Neverwhere,或是拿一把雨傘在圖書館爬一爬就到 Un Lun Dun、要找奇人異士也有 Ambergris 和 Etched City,住 New Crobuzon 還能一邊跟身材火辣的蟲女談戀愛,一邊享受高度工業污染的社會底層生活......還有很多很多地方我還沒去過哩!要不然,真要堅持找妖獸的話,1992 年港仔打造的那一座也比較靚啊~~~(我反而不喜歡阿本的動畫版,漫畫倒沒看過 8-p)
閱讀版本:
武維香,《妖獸都市》(臺北市:九歌,2007)
2 comments:
還有我最愛的艦隊城 XD
http://www.anobii.com/books/The_Scar/9780330392907/00b0196bbf578b138c/
沒有陸地的城市對他們來說跳躍的程度會不會有點太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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