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假似真──丹‧西蒙斯的新創作手法
《狄更斯與祖德》是丹‧西蒙斯繼《極地惡靈》之後[1],從真實事件獲得啟發,進而重新鋪陳、詮釋的歷史改編小說。這似乎是西蒙斯近期的創作模式,連之後推出的《黑山》(Black Hills,2010)和《山之魔》都導因於此。
本書所參酌的「歷史」,主要來自於英國大文豪查爾斯‧狄更斯生命中最後五年,也就是從西元 1865 年 6 月 9 日史泰普赫斯特火車事故開始起算,直到 1870 年同一天病逝蓋德山莊自宅期間的行誼事蹟。這段期間,狄更斯出版了生平最後一部完整作品《我們共同的朋友》(Our Mutual Friend,1864~1865),隨後展開系列巡迴朗讀表演,並於 1867 至 1868 年第二度訪問美國。1869年由於健康因素,無法繼續完成「告別朗讀巡演」(Farewell Readings),才投入撰寫遺作《艾德溫‧祖德疑案》(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1870 連載未完成)。然而,在西蒙斯的巧妙安排之下,透過另一位維多利亞文學名家,也是狄更斯中、晚年合作夥伴──威爾基‧柯林斯所遺留下來的「祕密手稿」[2],百科全書裡看似平凡無奇的這五年,以及大文豪未能完稿的故事背後,竟然隱藏著一樁駭人聽聞的重大陰謀。
綜觀西蒙斯的創作歷程,他也並非首度挑戰前輩大腕作家的生平軼事。《伊甸之火》(Fires of Eden,1994)關注夏威夷的歷史與神話,以及美國如何併吞該地的過程;馬克‧吐溫(Mark Twain)即以本名山謬‧克萊門斯(Samuel L. Clemens)[3],在其中扮演吃重角色。1999年的《彎鉤工廠》(The Crook Factory),側寫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於古巴一地進行諜報作戰的史實。國內讀者應該更加熟悉《海柏利昂》(Hyperion,1989)和續集中,生化人濟慈(John Keats)再現桂冠詩人隕落的場景。本書則鉅細靡遺地記錄了狄更斯與柯林斯五年來(乃至於更久以前的「前情提要」[4])的創作歷程和生活大小事,然而,深刻影響兩人的最重要關鍵,竟是某個超自然的恐怖因素。
西蒙斯本身就是寫恐怖小說起家。出道的前兩部作品《迦梨之歌》(Song of Kali,1985)和《腐肉解饑》(Carrion Comfort,1989)即以恐怖小說之姿囊括多項大獎。本書直接端出數道恐怖大菜:從狄更斯口述祖德在慘絕人寰的火車事故現場從容收割人命,一直到兩位文豪夜探陰森腐敗而又深不見底的倫敦地下世界,堪稱西蒙斯本世紀的創作當中最為震撼的小說開頭,也將故事推上第一波高潮。或許一開始料下得有點重,地底歸來之後,整部小說的情節就進入兩位作家的創作歷程、生活梗概,以及柯林斯對狄更斯的不滿與批評。然而,祖德──不論他是否真實存在──總像是附骨之蛆一般,無時無刻地操弄著兩人的身心狀態。到了懸疑即將解開的一刻,又會掀出另一波更為驚悚、駭人的恐怖場面。
或許是書中營造的恐怖氣氛極為成功,幾位幻想類型小說評論家不約而同地提出看法,認為本書旁支牽連實在過廣,應該去蕪存菁,少一點科林斯,好讓讀者多看到祖德「現身」的精彩片段。然而,直接將本書歸類為恐怖小說,也未免太小覷西蒙斯「橫跨諸文類之上」的本事。真要逐一檢視分析《狄更斯與祖德》的細部脈絡,讀者非得熟悉狄更斯和柯林斯的生平事蹟與全作品,至不濟也得分別從狄更斯《荒涼山莊》(Bleak House,1852~1853)和柯林斯《白衣女郎》(The Woman in White,1859~1860)以降的著名大作翻過兩遍,才能真正看出門道。當然,我們在閒暇之餘翻閱小說,不需要認真到殫精竭慮寫論文的地步,只要把握住「作家如何從自身周遭的生活經驗中取材編故事」這項基本原則,多少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本段開始有洩露本書劇情之虞,請讀者斟酌考慮是否於全書讀完後再行參閱
用心的讀者只消搜尋一下維基百科,應該就能查覺到本書儘管掛上「祖德」之名,裡頭所描述的「祖德」和《艾德溫‧祖德疑案》中「被謀殺」的艾德溫‧祖德似乎扯不上關係。西蒙斯的確並沒有續寫或改編狄更斯原作的意圖,但是他巧妙地安排狄更斯在羅徹斯特墳場對談中,向柯林斯訴說這部新作的劇情關鍵,而小說近結尾處,柯林斯在鴉片夢境中向狄更斯攤牌,活脫脫就是後世對於《祖德疑案》的既成劇情分析與未完稿部分的走向推論。所以反推回去,不難發現一路看下來感覺有些無聊的狄更斯生活點滴,搖身一變就成為遺作中「似曾相識」的人物與場景。而最為關鍵的謀殺主客體,則可以拆成兩組對象,到頭來「合而為一」,線索就在於「監護人要殺被監護者」以及「鴉片鬼要殺未成癮者」。分析至此,我們大概可以推論:在西蒙斯的心目中,儘管柯林斯嗑藥過量,他的邏輯推論仍屬清晰,讀者尚且可以跟上這位推理小說先行者的想法。
但,我們真能摸得透狄更斯這位大文豪的思緒嗎?狄更斯反詰柯林斯的故事發展大綱乍看之下頗為荒誕不經,然而全書看到這裡,夠細心的讀者自然就能推導出所謂約翰‧賈士柏的第二人格指涉對象為何,祖德之謎到此才算真正解開。
西蒙斯曾在《狄更斯與祖德》出版之際,在自己的官網向讀者提示,關於書中柯林斯的敘事立場和角度,請聯想到彼得‧謝弗(Peter Schaffer)劇作《阿瑪迪斯》(Amadeus,1979)[5]裡頭的反派人物安東尼奧‧薩列里(Antonio Salieri)。柯林斯看待狄更斯,就好比薩列里面對莫札特一樣;儘管不斷鄙視、否認對方的能耐,對於自己偶爾稍微超越對方的成就沾沾自喜,但其實卻打從心裡頭認為對方才是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的曠世奇才,既然窮盡一生無法改變自己的平庸,於是只好痛下殺手。故事裡安排狄更斯批評《月光石》(《蛇眼》)的故事設計,信手捻來就把原本帶有缺陷的橋段改成流傳超過百年的經典佳作。不論此事真假如何,柯林斯在狄更斯逝世後就幾乎沒有上得了檯面的作品也是不爭的事實。所以整部原文厚達771頁的《狄更斯與祖德》,儼然就是威爾基‧柯林斯對一代文豪的懺情錄。
至於西蒙斯是否假託柯林斯,透過本書夫子自況,同時向狄更斯致敬?我不敢輕易斷言,但只要想到假使狄更斯照書裡頭的「背景設計」把《艾德溫‧祖德疑案》寫完,那麼他無疑地就共同開創出「超自然元科幻[6]恐怖」這種跨界類型文學,進而正式成為西蒙斯的祖師爺。嗯,看來答案也呼之欲出了。
[1] 《極地惡靈》(The Terror,2007)和《狄更斯與祖德》(Drood,2009)之間,西蒙斯僅正式出版過獨立中篇《火之繆思》(Muse of Fire,2008)。或許是篇幅太大,翻譯不易的緣故,臺版本書遲至現在才出版,已在《閃憶殺手》(Flashback,2011)和《山之魔》(The Abominable,2013)之後。
[3] 克萊門斯在1866年以《沙加緬度聯合報》(The Sacramento Union)記者身分,前往時稱「三明治群島」(The Sandwich Islands)的夏威夷。他的旅遊記事獲得廣大好評。
[6] 部分科幻史學者,如蓋瑞‧魏斯法爾(Gary Wesfahl),對於科幻文類的誕生採取嚴格定義,堅持雨果‧根斯巴克(Hugo Gernsback)創辦《驚異故事》(Amazing Stories),明確闡釋文類定義,並定名為scientifiction之前,科幻文類並不存在,因而使用「元科幻」(proto sf)一詞來指涉文類生成之前的科幻作品。本書中提到狄更斯對動物磁力學(animal
magnetism,亦即催眠術mesmerism)頗感興趣,甚至將其安排成《艾德溫‧祖德疑案》的劇情發展方向,而以目前學界對於十九世紀元科幻作品的介定,普遍會將動物磁力學或以太假說之類,用現代眼光來看根本就是「偽科學」的主題納入研究範疇,最顯著的例子就是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的短篇〈瓦德瑪案例實錄〉”The
Facts in the Case M. Valdemar”(1845)。想到愛倫坡的哏也放在本書裡頭,又再度見證了閱讀西蒙斯作品的鐵律:讀者愈用功,挖得愈深,獲得的樂趣也就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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